防爆标志说明
防爆标志是防爆电气设备所适用的爆炸性危险场所的代号。通常一个爆炸性危险场所需用三个参量来定义,如下所示:
①危险场所的区域反映可能出现危险气体的频度或持续时间,亦即产生爆炸的危险程度;
②危险性气体的种类,即气体组别考虑可能出现的危险气体的点燃能量;
③危险气体的引燃温度,即气体温度组别,考虑可能出现的危险气体的点燃温度。
所以,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也必须在“Ex”防爆标记后,依次表达出可适用的区域,气体和温度组别三个参量。即标志由下列几个部分组成:
一个框表示防爆类型符号,一般只标一种类型,若采用复合型式,就需标出二个符号,对本质型的关联设备须在符号外加[]表示。
二个框表示防爆电气设备是按使用在这种级别要求下制造的。
三个框表示防爆电气设备可能达到的高表面温度。